禮儀服務流程

公保喪葬津貼

一、公教人員保險法的保險對象

1.法定機關或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
2.公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
3.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並經核准立案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教職員。

二、申請公保喪葬補助費須知

公教人員保險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如果沒有法定繼承人時,被保險人就可以另行指定受益人。

三、公保死亡給付的請領標準

以被保險人當月投保俸(薪)為計算給付的基準:
1.因公死亡者,給付36個月。
2.因病死亡或意外死亡,給付30個月。但繳付保險費20年以上者,給付36 個月。
◆被保險人如曾領取本保險或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養老給付,應扣除已領老給付月數。

四、申請死亡給付應附文件

1.現金給付請領書。
2.死亡證明書或其他合法之死亡證明文件。
3.死者死亡登記戶籍謄本及受益人戶籍謄本。

五、眷屬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津貼其喪葬費:
以被險人當月投保俸(薪)為計算給付的基準
1.父母及配偶死亡者,可領喪葬津貼3個月+生活津貼5個月。
2.死亡子女之喪葬津貼:
A.未滿12歲及已出生登記者,可領喪葬津貼1個月+生活津貼3個月。
B.年滿12歲但未25歲者,可領喪葬津貼2個月+生活津貼3個月。
3.如子女、配偶或父母均為公教人員時,以擇一人報領為限。

六、申請喪葬津貼應附表件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津貼其喪葬費:
以被險人當月投保俸(薪)為計算給付的基準
1.父母及配偶死亡者,可領喪葬津貼3個月+生活津貼5個月。
2.死亡子女之喪葬津貼:
    A.未滿12歲及已出生登記者,可領喪葬津貼1個月+生活津貼3個月。
    B.年滿12歲但未25歲者,可領喪葬津貼2個月+生活津貼3個月。
3.如子女、配偶或父母均為公教人員時,以擇一人報領為限。

產品資訊

額外資訊

小廣告

Events

公司資訊

2021©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北部服務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21號
  • 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456號
  • 台北市士林區明德路335號
  • 台北市文山區興德路47號
  • 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431號
  • 新北市新莊區中港路339號
  • 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203號
  • 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二段65號
  •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409號
  •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19號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二路55號
  • 桃園市平鎮區南平路二段206號
  •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一段255號
  • 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603號
  •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41號
  •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49號

中部服務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建國路二段119號
  • 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段107號
  • 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55號
  • 台中市大里區德芳南路471號
  • 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三段26號
  • 南投縣南投市成功三路6號

南部服務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自由路100號
  • 嘉義市西區四維路139號
  • 台南市永康區富強路二段275號
  • 台南市安南區長河路四段120號
  • 高雄市鳳山區鳳崗路17號
  • 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270號
  • 高雄市左營區新庄仔路546號
  • 屏東縣屏東市中華路221號
  • 台東縣台東市正義北路215號

關注我們

提供客製化生命禮儀流程、現代化墓園、藝術化墓地...等,透過殯葬禮儀的過程,讓親人接受事實,讓子孫感受成長領悟。禮儀服務至誠用心,圓滿一期一會的因緣,以佛法善好對往生者做懇切的追思及虔敬的祈福。鼓勵家屬親近佛法心安培福。佛教如法葬禮。